佛规明(示)〔2010〕33号
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、高明大道以北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
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本局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、高明大道以北N-3-3-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由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21日共7天。如对规划设计要求、配套设施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,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。
项目情况:
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、高明大道以北N-3-3-2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、高明大道以北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,兼容商业用地,规划用地面积1211.34平方米,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0%,容积率不得大于2.5,绿地率不得小于30%,控高30米。
建言渠道:
佛山市规划局高明分局
联系电话:88232001
来信地址: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19号
邮编:528500
e-mail:fsghjgmfj@163.com
附件:规划设计条件
规划设计条件附图
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