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
日期:2010-03-19 来源:佛山市城乡规划局高明分局 阅读:145
佛规明(示)〔2010〕36号
关于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
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本局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(三洲)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的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由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3月26日共7天。如对规划设计要求、配套设施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,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。
项目情况:
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(三洲)海天大道以西、三景路以南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,规划用地面积19456.63平方米,建筑密度不得少于35%且不得大于60%,容积率不得少于0.8并须满足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,绿地率不得少于18%且不得大于20%。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线各向退建须满足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有关要求,且南面须自大南水廊中线退让不少于21米且须满足水利部门退建要求,北面须自三景路道路中线退让不少于20米,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须与厂区围墙有不少于5米的间距。
建言渠道:
佛山市规划局高明分局
联系电话:88232003
来信地址: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19号
邮编:528500
e-mail:fsccwyh@126.com
附件:规划设计条件
规划设计条件附图
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